新起点备战2007年MBA全国联考考前辅导保过特色班
协 议 书
甲方: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
办学许可证号:(京)教社字 A91088
法人代表:张合功
联系电话:010-58876339
乙方:
身份证号:
联系电话: 手 机 :
详细通讯地址 : 邮编:
E-mail:
为帮助广大学员顺利通过2007年MBA全国联考,北京市东城区新起点培训学校(以下简称甲方)特开设“新起点2007年MBA全国联考保过特色班”。经甲、乙双方友好协商,达成如下协议。
第一章 甲方承诺
一、乙方经过“2007年MBA全国联考保过特色班”培训而未能通过2007年MBA全国联考,甲方仅仅收取资料费800元(资料费包括甲方所发图书和印刷资料,费用不进行核算)外,不再收取其它任何费用。如果甲方通过MBA全国联考,则于全国MBA联考分数及分数线发布之日起15日内,乙方另向甲方交纳培训费3800元整。
二、为保障乙方的学习效果,甲方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和科学有效的复习战略,配备权威师资授课和优秀的研究生辅导团队跟踪辅导,发放全套的司法考试复习资料。
三、甲方保证所有课程的上课地点均在北大校内。如确实需要更改上课地点,原则上应在北大附近。
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
一、甲方有权根据科学合理的考试复习方案安排特训班教学计划。甲方保证教学计划顺利进行,不随意减少课时。在教学进程中,如确有必要进行课程调整,须提前通知乙方。
二、甲方在开课后不得以任何借口向乙方收取学费以外的其它费用。
三、甲方须向乙方提供全程优质服务,包括提供适宜的学习环境,完善的后勤保障,配备辅导团队跟踪辅导,发放复习资料。
四、甲方有权根据本协议中乙方所填写的个人资料进行MBA成绩查询工作。
五、甲方对乙方的个人信息负有保密义务。
第三章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
一、乙方须在报名后向甲方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及2007年准考证复印件,并保证资料真实有效。
二、乙方必须保证所提供的所有证件、证明的真实合法性,如有虚假,承担相应责任。
三、乙方应一次性支付保过特色班资料费共800元。
四、乙方有权试听甲方一天的课程,并有权决定退班,甲方退还全部资料费,试听一天后乙方在2天内没有提出退班申请的,视为认可甲方教学计划,无论任何情况均不可退班。无论是否坚持上课,只要参加全国联考并通过,该协议有效。
五、乙方必须具备参加2007年MBA全国联考的主体资格。乙方在2007年MBA全国联考考试中不得缺考,每卷成绩不得为零分。
七、乙方如果通过2007年在职MBA全国联考,应当在全国分数线公布起15日内由本人到甲方办公室办理交费,逾期未交的收取每天1%滞纳金。
八、乙方通过2007年MBA全国联考并补交完费用后,可以免费参加甲方组织的面试辅导。
第四章 违约责任
一、任何一方违约,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,并就损失要求赔偿。
第五章 附则
一、本协议所称“通过2007年MBA全国联考”是指根据2007年国家有关部门公布的录取最低分数线,即乙方在参加考试地区应通过的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。
二、本协议一式两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,甲、乙双方各执一份。
三、本协议可进行公证,公证费用由乙方承担。
四、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甲方: 乙方:
委托代理人: 身份证号码:
年 月 日